在金科股份處于破產(chǎn)重整的關鍵時期,其控股股東以及實控人,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
4月3日晚間,金科股份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黃紅云、控股股東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金科控股”)于近日分別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存在未披露股票出現(xiàn)被強制過戶風險、未及時披露權益變動信息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中國證監(jiān)會于2025年3月27日決定對黃紅云、金科控股進行立案。
這一消息公布后,瞬間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由于金科股份當下正處于重整的緊要關頭,實控人與控股股東的這一突發(fā)狀況,讓外界對該公司未來走向充滿擔憂。
“本次立案對金科股份目前的重整計劃不會有太大影響,如果重整計劃通過,金科股份實控人便不再是黃紅云,因此對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不會有太大影響?!敝槿耸扛嬖V記者。
不過,有分析人士認為,盡管證監(jiān)會立案對象并非上市公司本身,但實控人的合規(guī)問題,仍可能對公司治理和市場信心造成沖擊。
未披露強制平倉風險 導致被動減持違規(guī)
對于被立案調查的原因,金科方面表示,經(jīng)當事人自查,本次立案調查事項涉及以下兩方面。
一是2022年金科控股及黃紅云因辦理券商質押式回購業(yè)務,因無力回購亦不能提供資金進行補倉,使得相關券商對質押股票進行強制平倉,導致所持有的金科股份股票被動減持,未能預先披露減持計劃。
二是黃紅云及金科控股在2022年與原一致行動人解除一致行動關系及減持公司股份造成權益變動情況后,黃紅云及金科控股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權益變動報告書的披露義務。
“第一個原因主要是因為2022年金科控股以及黃紅云被強制平倉的事,相關券商涉及中信證券,當時被券商強制平倉造成了減持。”上述知情人士向記者表示。
記者了解到,針對上述減持股份未預先披露,深交所曾于2022年9月4日以及2022年12月5日對金科股份下發(fā)過兩次監(jiān)管函。
監(jiān)管函顯示,金科控股持有的金科股份股票于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被中信證券及銀河證券在二級市場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強制平倉,減持數(shù)量合計5073萬股,占金科股份總股本的0.95%,減持金額合計1.271億元;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通過集中競價被中信證券強制平倉,減持數(shù)量合計3971萬股,占金科股份總股本的0.74%,減持金額合計0.86億元。
針對這種被動減持未預先披露的情況,深交所下發(fā)的監(jiān)管函明確,金科股份未能按照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在首次減持金科股份股票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因此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
事實上,此前在2022年,金科控股持有的金科股份股權曾多次被強制平倉。金科股份2022年6月23日披露,金科控股、黃紅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未來一年內到期的質押股份累計數(shù)量為10億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為72.81%,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18.83%,所對應融資余額為20.5億元。
權益變動信披滯后 遠超監(jiān)管要求時限
據(jù)了解,此次黃紅云被立案調查的第二個原因,與其前妻陶虹遐有關。
2022年1月,黃紅云與前妻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動關系,導致其實際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下降,但相關信息遲至4月才披露,遠超監(jiān)管要求的時限。
2022年1月15日,金科股份公布的《關于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稱,金科股份收到股東陶虹遐及重慶虹淘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告知函,自2022年1月17日起相關股東不再與黃紅云、金科控股互為一致行動人。但黃紅云及金科控股未及時履行公告義務,遲至2022年4月2日才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黃紅云、金科控股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規(guī)定,也被深交所下發(fā)監(jiān)管函。
目前,金科股份正處于債務重整的關鍵階段,市場最為關心的問題是,該公司控股股東及實控人被立案,是否會影響上市公司重整進程。
對此,金科股份表示,本次立案調查事項,上市公司不是涉事主體,不會對公司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將繼續(xù)穩(wěn)步推進重整工作,不會對已經(jīng)表決通過的《金科股份重整計劃(草案)》產(chǎn)生不利影響,亦不會對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的《重慶金科重整計劃(草案)》產(chǎn)生不利影響。
值得關注的是,在公司控股股東以及實控人被立案調查的同時,金科股份還披露了重整進展公告。
金科股份表示,目前,公司重整相關工作正穩(wěn)步開展,公司正全力以赴推動相關債權人參與重慶金科第二次債權人會議的再次表決工作及推進重整投資協(xié)議履行等工作。
公告披露,《金科股份重整計劃(草案)》已獲第二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重慶金科重整計劃(草案)》已獲第二次債權人會議有財產(chǎn)擔保組、職工債權組、稅款債權組表決通過,但普通債權組暫未通過,再次表決事項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10日18時止。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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