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目經涼山州國土資源局 涼山州財政局以涼國土資函〔2018〕876號批準建設,比選文件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越發(fā)改經信〔2019〕比選備案第8號。本項目現通過固定價比選方式(E方式)隨機抽取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項目業(yè)主) | 越西縣國土資源局 |
項目名稱 | 越西縣越城鎮(zhèn)白馬村乃五可可滑坡治理工程 |
建設地點 | 涼山州越西縣越城鎮(zhèn)白馬村 |
實施時間 | 2019年3月,工期90天 |
工程規(guī)模(和/或標準) | A型抗滑樁+B型樁板墻+截排水溝 |
建設資金 | 中央補助資金,已到位。 |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施工1 | 越西縣越城鎮(zhèn)白馬村乃五可可滑坡治理工程 |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yè)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國土資源部頒發(fā)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
(3)其他要求:
1、項目經理(建造師,下同)資格:建造師,具備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同時具備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等相關專業(yè)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其中之一即可)。參加本項目投標時沒有在其他未完工項目擔任項目經理,中標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經理。2、技術負責人資格:應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等相關專業(yè)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其中之一即可)。3、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其他主要人員必須是比選申請人本單位人員,需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交證明,因地質災害治理單位特殊情況沒有購買養(yǎng)老保險的,可以提供醫(yī)療保險證明。4、比選申請人近三年(2016年以來)完成1個以上(含1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類似項目業(yè)績(須提供中標/選通知書、施工合同)。5、比選申請人沒有處于投標禁入期內。6、嚴格執(zhí)行《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等相關政策法規(guī),實行壓證施工、上崗考勤、工程質量保證金、不良懲戒、報告、責任追究等制度。7、凡參與涼山州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承擔的單位出現無故棄標,逾期未簽訂合同等行為,將其列入黑名單3年內禁止參與涼山州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的投標,同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8、對項目施工等單位出現不能按時提交驗收資料(驗收時限為項目竣工后一個月),整改落實不到位的,禁止其在驗收資料完善和整改期內參加涼山州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資格,并納入一次性不良記錄。9、由于施工單位的原因出現重大變更且造成重大損失或在投標中發(fā)生非公平競爭等行為的,將納入一次不良記錄,納入三次以上的,禁止參與涼山州地質災害資料項目的投標,并報送上級主管部門。10、按照《四川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政府投資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川國土資規(guī)﹝2018﹞2號)要求,中標單位應及時將項目相關信息錄入四川省政府投資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市場信用數據庫平臺(http:/202.61.89.33:16005/),并進行信息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11、按照《四川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政府投資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川國土資規(guī)﹝2018﹞2號)的規(guī)定,比選申請人沒有處于暫停參與項目建設活動資格的期限內。12、隨機抽取時申請人代表必須到場并滿足“涼府發(fā)﹝2012﹞30號”文件規(guī)定 。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申請人參加比選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日免費下載比選文件、工程圖紙、工程預算控制價清單、比選申請函樣本及合同樣本,待自檢可以接受比選人確定的工程圖紙范圍的發(fā)包總價以及清單中的固定單價(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報名,比選技術服務費為200元(人民幣)。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guī)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2019年03月04日網上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9年03月07日09時30分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guī)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越西縣國土資源局
開戶銀行:涼山州商業(yè)銀行越西支行
賬 號:14010537000000672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銀行轉賬回單,以備抽取時驗證。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工程發(fā)包價(含清單中的單價同比下浮)、工程圖紙和合同樣本,按照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唯一中選人,并實施工程圖紙和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總價包干發(fā)包(發(fā)包價即竣工結算價)。
(5)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工程發(fā)包價、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單位萬元
合同段 報價方式 報價要求 工程發(fā)包價 比選保證金(工程發(fā)包價的5%) 備注
施工1 | E.固定價 | / | 85.30 | 4.30 |
六、隨機抽取中選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即北京時間2019年03月07日09時30分,在有關監(jiān)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jiān)督下,在越西縣政務中心公開舉行從四川日報隨機抽取活動,從符合資格條件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1個作為中選人。
(2)抽取方式。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在隨機抽取開始前,持以下資料并經現場監(jiān)督部門審核簽字認可,方可參與隨機抽取。
①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身份證、建造員(師)原件(綠化等行業(yè)未規(guī)定的除外);
②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
③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④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行業(yè)未規(guī)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業(yè)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業(yè)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原件;
⑥企業(yè)為擬任項目負責人繳納的最近6個月養(yǎng)老保險原件;
⑦報名企業(yè)交納比選保證金(工程發(fā)包價的5%)的銀行轉賬回單(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選申請函、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中選后2日內,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簽合同的,比選人將沒收中選人的比選保證金。
七、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全稱):越西縣國土資源局
地 址: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越西縣越城鎮(zhèn)文昌大道32號
郵 編:616650
聯 系 人:曲木衣古
聯系電話:0834-7616640
傳 真:0834-7561827
電子郵件(E-mail):2649622921@qq.com
2019年03月04日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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