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國家生態(tài)文明試驗區(qū)建設,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fā)了《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2020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其中今年全省計劃推廣1萬輛新能源汽車。
《計劃》強調(diào),今年全省各級黨政機關(guān)、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新增和更換的公務用車,除特殊用途車輛外,要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并開展新能源汽車公務出行試點。
同時,海南全省公交車、巡游出租車新增和更換的車輛也要100%使用清潔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汽車新增和更換的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到2020年底,海南全省公交車、分時租賃汽車總體清潔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巡游出租車除特殊用途車輛外全面實現(xiàn)清潔能源化。
此外,網(wǎng)絡預約出租車申請辦理新增及更換的車輛100%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換的旅游客車、班線客車使用清潔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20%,新增及更換的城市環(huán)衛(wèi)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50%。
《計劃》指出,海南省將繼續(xù)落實全面放開新能源汽車限購政策,確保到2020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占比達3%左右。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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